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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了发生性关系,算是强奸罪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与未满14周岁的女孩(或男孩)发生性关系,不论她(他)是否自愿,均视为未成年少女(少男)罪而已满14周岁以上的不在此列。只要她精神正常,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自愿的,不构成行为。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最新修订: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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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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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文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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