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行政
征收补偿决定如下:存在补偿价低于市场价、征收补偿计算
违法等情形,可以撤销征收补偿决定。
拆迁户可以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作出处理后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许可法》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
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