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人员
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为致使国有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
造成国家直接
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造成恶劣影响的。
行为人会被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
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