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要积极保留主张权利的证据,如书面催款函、短信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明在三年期间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使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
(二)若发现可能存在诉讼时效届满风险,可与债务人协商,争取让其重新确认债务或达成新的还款协议,以此中断诉讼时效。
(三)债务人若以诉讼时效届满抗辩,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定事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