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分割按揭房,需要首先明确按揭房的性质,是
夫妻共同财产还是
夫妻个人财产。
离婚分割财产时按揭房屋的归属,主要是综合
当事人办理按揭手续并取得
产权证的时间、产权证书中刊载的权利人姓名和按揭房屋首付款的资金来源等因素来认定的。
2、我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上诉规定表明,我国民法典采用的是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方法。
3、《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明确了
不动产登记生效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