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
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省政务大厅环保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单,将申报材料转送土壤处。
2、土壤处组织专家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现场评审,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该许可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和相关规范要求的经营单位,土壤处制作许可证
3、行政审批办报经厅领导签批,出具批复文件,申请人持受理通知单领取。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危险废物收集许可:
1、书面申请原件(原件拟留);
2、符合审批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运输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材料证明原件及
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