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为被执行人时,法定代表人是否承担责任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通常情况下,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债务负责,法定代表人无需承担公司债务责任。
1.一般情形下法定代表人不担责。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财产权,应以自身财产清偿债务,法定代表人仅作为公司的代表行使管理职权,并非公司债务的直接承担主体。
2.若法定代表人同时是公司股东且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中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若法定代表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通过转移公司财产等方式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即使法定代表人无需承担债务清偿责任,法院仍可对其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相关信息等措施,以推动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