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搜身侵犯了顾客的
人身自由权和
名誉权。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
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超市是没有权利搜查
消费者的人身和物品的。随意搜查他人人身,侵犯公民人身权,除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索赔外,商场还将受到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
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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