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办理第二张临牌流程,与办理第一张临牌流程手续是一样的,具体如下:
第一、车主到车管所办证大厅表格发放窗领取《临时行驶车号牌申请登记表》,凭资料到车管所办证大厅机动车业务窗审核办理。
第二、缴费后车主凭发票到原办理机动车业务窗领取临时号牌。
第三、办理临时牌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车管所审核上述资料符合规定,并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合格,予以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并签署有效期和起止地点。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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