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范畴内,经营者开展网络生产经营活动时,有诸多禁止行为。
不能搞混淆行为,像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力的域名主体部分等,以免造成公众混淆。
也不能进行虚假宣传,比如编造和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等。
同时,不能借助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其他方式,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的正常运行,像恶意对他人网站进行流量劫持这类行为就属于禁止之列。
倘若遭遇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被侵权方可以收集诸如网页截图、数据流量记录等相关证据,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并消除影响。
此外,还可以通过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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