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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有什么范围规定的

行政复议的范围具体如下:其一,能够针对具体的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

像那些涉及行政处罚方面的,像罚款、拘留之类的;还有行政强制措施方面的,诸如查封、扣押等;以及行政许可相关的,像是被拒绝许可或者许可被撤销等这类决定,若让人感到不满,都可以申请复议。

其二,要是觉得行政机关侵犯了合法的经营自主权,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等这类经营自主权的话,也能进行复议。

其三,行政机关不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行政许可,或者没有履行好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法定职责,出现不作为的情况,同样属于复议的范围。

然而,内部行政行为,比如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以及行政调解,还有抽象行政行为(不过在特定情况下,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可以附带审查)等,通常是不在复议范围之内的。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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