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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是多少,有哪些相关规定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是多少,有哪些相关规定
环境民事诉讼的管辖、提起、当事人、执行等适用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与普通民事诉讼不存在差异。环境民事诉讼亦分为起诉、立案、审理、作出判决和执行判决四个阶段,适用《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原则和制度。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因环境污染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了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2024-02-21 08:49:40 已帮助8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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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是多少,有哪些相关规定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是: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夜间40dB;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
4、工业区,昼间65dB、夜间55dB;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夜间55dB。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在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的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以及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所发出的噪声值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情况,并提供防治噪声污染的技术资料。
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噪声值和防治设施有重大改变的,必须及时申报,并采取应有的防治措施。
噪声确实在影响着人们的正常生活。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安静的环境对于集中精力十分重要,而噪音不仅可以使人们在工作时不能集中精力,如果噪音太大,还会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所以国家制定了噪声标准,在城市区域,如果噪声超过65分贝就会构成重度污染,最好应保持在50分贝以下。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办理案件尽量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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