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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务产生后与财产混同的股东是否担责

公司债务产生之后与公司财产混同的股东可能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按照规定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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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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