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一、放
高利贷找不到人了该怎么办在订立
借款合同时,
贷款人特别是作为金融机构的贷款人,一般会要求
借款人就有关的情况作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后才能发
放贷款。但在借款后,借款人的经营状态和财务状况仍处于不断变动中,特别是对于借款的使用情况会直接影响到贷款人是否能收回借款,所以法律规定贷款人应在合同中规定贷款方对借款的使用情况有权进行监督的内容。二、放高利贷该负什么责任借款合同明确约定还款期限时,借款人未按约定偿还借款的有两种情况。一是迟延还款,即借款人在约定的
期限届满时未还款。借款人过期未还借款,势必影响到贷款人的资金周转,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因此,借款人迟延还款的,应负
违约责任。另外,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的,贷款人依法享有要求保
证人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或对
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二是
提前还款,即借款人在约定的偿还
借款期限届满前偿还借款。
当事人对提前还款有约定的,按约定履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提前还款条款的,如提前还款不损害当事人利益,可不经贷款人同意而提前还款,利息按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如提前还款损害贷款人利益的,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提前还款要求,一般来说,金融机构会拒绝提前接受
还贷,因为这样意味着预期利益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