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赔偿项目:伤残赔偿涉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项目。
(二)计算残疾赔偿金: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自定残日起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每长一岁少算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算五年。
(三)处理多处伤残:多处伤残用伤残赔偿附加指数计算,如9级伤残赔偿指数20%,两处10级伤残附加指数可酌情定,通常不超10%,累计不超100%。
(四)计算其他赔偿项目:按实际支出和相关标准计算。
(五)收集证据维权:收集医疗票据等证据,先与侵权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