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向债主借钱,应当按照
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有四种情况下,未借钱的一方可以不用偿还。比如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借钱时明确约定为
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之间对财产约定各自所有。还有两种情况为
非法行为,比如债主和夫妻一方虚构
债务,或者夫妻一方在赌博、吸毒等
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
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