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车辆残余价值,找专业评估机构,综合车辆车况、使用年限、行驶里程等评定。
(二)若有车损险等相关保险,按保险合同约定计算,如用保险金额减去折旧金额。
(三)因交通事故致车辆报废,赔偿含车辆本身价值损失、拖车费等相关费用,按事故责任比例划分赔偿责任,全责方全赔,主责方承担大部分。
(四)计算赔偿时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确定具体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