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领结婚证在男方地领和在女方地领都可以。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
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第一项规定,婚姻登记
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五条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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