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中
败诉方
无力偿还的,则权利人可以与其协商分期或者延期偿还,否则
债权人可以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则法院会对
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划拨等。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
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
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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