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借人若称已按借款人要求将借款支付给第三方,要拿出证据证明借款合同是成立的,且付款是得到借款人明确指示的。
2.要是借款人不承认,出借人可以起诉借款人,让其承担还款责任。
3.对于第三方,如果其和借款人既无共同债务或连带责任的约定,也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通常不会直接被列为共同被告。
4.但要是第三方有不当得利的情况,或者和案件处理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出借人可以申请把第三方追加为第三人,也能另外起诉第三方。
5.案件是否合并审理,由法院根据案件关联性来判断。要是同一事实引发的纠纷符合合并审理条件,法院可以合并处理。
6.建议先把借款人指示付款的证据固定好,先起诉借款人来主张债权,再根据第三方是否涉及侵权或不当得利来决定后续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