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
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
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
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
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