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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具体为:
第一、有赔偿权利人,即原告。
行政赔偿诉讼的原告必须是认为其合法权益遭受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并造成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作为原告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行政赔偿;作为原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请求行政赔偿。
第二、有明确的赔偿义务人,即明确的被告。
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必须是违法行使职权行为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有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第四、在法定起诉期限内,且属于行政赔偿诉讼和受诉法院管辖
赔偿起诉的期限: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期限为两年;赔偿机关作出赔偿或不予赔偿决定的,起诉期限为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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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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