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严重影响
家庭成员的健康成长;
二、侵害了
受害人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甚至威胁生命;
三、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四、严重破坏夫妻感情,家庭和睦。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
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
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
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