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拆迁可能涉及哪些
违法行为1、暴力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方面:
表现为暴力、威胁、
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
绑架被拆迁人、公然
侮辱或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等,可能构成的
刑法罪名有故意
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非法拘禁罪、绑架罪、侮辱罪、诽谤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报复陷害罪等等。
2、暴力损毁财物、强制拆除房屋方面:
可能构成
故意毁坏财物罪。
3、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
滥用职权或渎职方面:
监管部门拒不查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接到
报警不出警、迟出警、不
立案、不惩处或随意出警滥用暴力等等,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
玩忽职守罪、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
土地使用权罪、帮助
犯罪分子逃避
处罚罪等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
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强拆房屋造成其他建筑物部分损坏的,如果是合法强拆,由强拆部门对合法建筑捏损坏进行补偿。
如果非法强拆的,由强拆部门给予
赔偿,包括被强拆的房屋和损坏房屋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