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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协议书效力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呢

离婚财产协议书效力在我国法律上的规定: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撤销,因此当事人因为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新修订: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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