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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所购保险要怎样进行分割

金** 湖北-仙桃 财产分割咨询 2026.01.30 15:42:22 341人阅读

婚前财产所购保险要怎样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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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婚前财产买且婚前交清保费的保险,属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
2.婚前投保、婚后缴费的,婚后所缴保费及对应现金价值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离婚要分割,通常补偿对方一半。
3.指定受益人的婚前财产保险,保险金归受益人,不分割。
4.为对方利益买的保险,可能要给对方补偿。
分割可先协商,不成则诉至法院。

2026-01-30 20:00: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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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前财产所购保险分割依情况而定,婚前交清保费属个人财产不分割;婚前投保婚后缴费,婚后保费及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需分割;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归受益人;为对方利益购买的保险可能需补偿对方,分割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若婚前用个人财产买保险且已交清保费,该保险就如同个人的其他婚前财产一样,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而婚前投保婚后仍缴费的,婚后所缴保费及对应现金价值增值部分,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要补偿对方这部分的一半。指定受益人的保险,保险金按约定归受益人,不进行分割。为对方利益购买的保险,考虑到保险利益归属对方,可能需给予一定补偿。遇到这类保险分割问题,情况复杂且涉及个人权益,若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30 19:08: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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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财产所购保险分割要依据不同情形处理。用婚前财产购买且婚前交清保费的保险,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2.婚前投保婚后仍缴费的,婚后所缴保费及对应现金价值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分割,通常补偿对方婚后所缴保费及增值部分的一半。
3.若保险指定了受益人,保险金归受益人,不进行分割。若保险是为对方利益购买,如以对方为被保险人且有现金价值,可能要给予对方一定补偿。
4.对于保险分割,建议先由双方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2026-01-30 18:30: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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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用婚前财产购买且婚前交清保费的保险,因其资金来源为个人婚前财产,所以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婚前投保但婚后仍在缴费的保险,婚后所缴保费及对应现金价值增值部分,由于婚后保费缴纳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分割,通常补偿对方婚后所缴保费及增值部分的一半。
(3)婚前财产购买且指定了受益人的保险,保险金归受益人,不进行分割,这是基于保险合同的约定和受益人权益。
(4)为对方利益购买的保险,如以对方为被保险人且有现金价值,可能需给予对方一定补偿,这是考虑到保险对对方的利益影响。具体分割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

提醒:婚前财产所购保险分割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30 16:48: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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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保险购买及缴费情况。若婚前已交清保费,此保险为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若婚前投保婚后缴费,婚后保费及对应现金价值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要分割。
(二)关注保险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保险金归受益人,不参与分割。
(三)考虑保险利益对象。为对方利益购买且有现金价值的,可能要给对方补偿。
(四)选择分割方式。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婚前财产买且婚前交清保费的保险属个人财产,婚后缴费部分及增值属共同财产。

2026-01-30 16:30:34 回复

一、新婚姻法对离婚时房产的规定  众所周知,随着“新婚姻法”的出台,许多原本难以分割的房产纠纷也逐渐清晰化了。下面将对“新婚姻法”中房产的规定进行解释。  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按规定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由于房屋购买时出资方式多种多样,离婚时房子的分割方法,要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这种行为能否算作父母明示给予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不能一概而论,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要举证支持自己的观点。  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将房屋明确赠与给了子女的配偶,并且还用公证加强了此行为的法律效力,所以这个房子应该属于子女配偶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不能主张分割此房产。  父母在婚后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写了子女和配偶两人的名字,一般认定为向双方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房子是一方在婚前支付的首付,所以这部分首付款应该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由这一方付按揭的部分,虽然是一人进行还贷,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屋变现后除去首付款部分,双方平分。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确实能证明其还贷资金是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婚后还贷部分不应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7、夫妻双方共同付首付和按揭,房产证只写了一方的姓名,  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是先由双方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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