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重复起诉增加被告要遵循“一事不再理”原则。当后诉和前诉在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方面相同,或者后诉实际上否定了前诉裁判结果,就构成重复起诉。这种情况下,法院对于未受理的会裁定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则裁定驳回起诉。
(2)若不构成重复起诉,且增加被告符合法定程序,法院可以准许。原告需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申请增加被告,并说明理由以及新被告和案件的关联。
(3)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认为有必要追加的,会通知新被告参加诉讼;认为无需追加的,会裁定驳回申请。原告若对裁定不服,可依法上诉。
提醒:
增加被告时,要准确判断是否构成重复起诉,严格在举证期限内申请,对裁定不服及时上诉,不同案情处理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