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物
(1)租赁物名称:(原)王元气村村小学。
(2)有关租赁物的情况说明:(原)王元气村村小学座落于曲堤镇王元气村村西,面积:805平方,属村办小学,1999年教育体制改革后全体师生并入东西李完小,此后学校一直闲置至今。
二、租赁期限:自2007年11月1号至2027年11月1号。
三、用途:承租人不得利用租赁物从事
违法活动。
四、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共计捌仟元整。
(2)支付期限:20xx年11月30号以前。
(3)方式:20xx年11月30号以前一次性全部交齐。
五、租赁物交付时间: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交付。
六、改善或增设他物的条款: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对原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必要的建设,租赁期满后,动产由承租人自行处理,不动产根据当时不动产的实际质量、数量、用途、等情况折价后有村委会一次性支付给承租人。
七、
违约责任:在租赁期限内,除
不可抗力的情况以外,出租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单方面
解除合同,否则对承租人造成的一切
经济损失由出
租人承担。具体的损失额及
赔偿数额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八、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如果出现
合同纠纷,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十、租赁期届满前,如果双方同意继续
续签租赁合同,应在租赁期届满前半年内续签租赁合同。
十一、租赁物的返还时间:租赁物的返还时间为2027年1;但承租人出于当时经营的需要,当天不能返还的由双方另行确定返还时间。
十二、其他事项:
(1)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额外费用。
(2)租赁期届满后,如果出租人出卖租赁物,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十三、在租赁期限内,双方如就有关事宜变更或增设
合同条款,可再签定附属合同,附属合同与主合同有同等的
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承租人、出租人各执两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关规定执 ,这是为大家提供的衡阳
场地租赁合同范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