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借条没写利息且双方为自然人,不用支付利息,按照法律规定视为无利息,可正常处理借款偿还事宜。
(二)若借贷双方非自然人且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需收集合同内容、当地或当事人交易方式、交易习惯等相关证据,辅助法院确定利息。
(三)若有关于利息的口头约定,出借人应尽量收集能佐证该约定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便在主张利息时得到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