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赔偿
在就医过程中,要保留好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等,作为索赔医疗费的依据。计算误工费时,需提供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误工时间证明等。对于护理费,如果是家属护理,要提供家属因护理而减少收入的证明;请护工护理的,要有护工费用支付凭证。交通费保留好乘车票据。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计算。若造成伤残,及时进行伤残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索赔残疾相关费用。导致死亡的,收集好相关丧葬费用票据等。
(二)财产损失赔偿
车辆维修要选择正规修理厂,保留好维修清单和发票。车辆施救费用同样要留存好票据。若车辆灭失或无法修复,可通过专业评估机构确定车辆价值。对于经营性出租车的停运损失,提供运营合同、收入流水等证明合理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