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证记录完整,不删减、修改微信聊天及转账记录,完整留存转账页面、聊天上下文等信息,展现转账背景和目的。
(二)证明微信使用人身份,借助微信绑定手机号、实名认证信息等确定对方身份,必要时申请法院向腾讯调取相关信息。
(三)固定证据,用截图、拍照保存转账记录,对聊天及转账页面录屏,有条件可到公证处公证,增强证明力。
(四)提交证据时,将保存记录打印或刻盘,附上文字说明,标注转账时间、金额、用途等关键内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电子数据包括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等。微信转账记录属于即时通信的通讯信息,可作为证据使用,但需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