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卡欠款刑事立案主要是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判定恶意透支需满足几个条件,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且恶意透支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此时应予刑事立案。这里的数额指的是公安机关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本金,不包含利息、滞纳金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2.非法占有目的需从透支用途、还款能力等多方面事实综合认定。像明知无还款能力仍大量透支、肆意挥霍透支资金、逃匿或变更联系方式逃避催收等情况,可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3.若持卡人在立案前已全部归还透支款息,且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解决措施和建议:
1.持卡人应合理使用信用卡,避免超过自身还款能力透支消费。
2.若出现还款困难,要及时与发卡银行沟通协商,申请合理的还款安排。
3.保持良好联系方式,积极配合银行催收,切勿逃匿或故意躲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