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车负全责时需承担摩托车方全部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失赔偿责任。赔偿范围涵盖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两方面,赔偿按先交强险、再商业三者险、最后小车方的顺序进行。若协商不成,摩托车方可起诉维权。
2.赔偿范围:
-人身损害方面,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合理费用,还有误工费。若造成残疾,需加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造成死亡的,要加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财产损失方面,有摩托车维修或重置费用,若为营运车辆,还可主张停运损失。
3.赔偿顺序:先由小车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约定赔付;仍不足的,由小车方驾驶人或车主自行承担。若小车无保险,则直接由小车方承担全部责任。
4.解决措施与建议:双方可先尝试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摩托车方应收集好事故认定书、医疗票据、财产损失凭证等证据,及时向法院起诉小车方及保险公司来主张自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