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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分公司必须材料清单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一个公司在成立之后,若是满足一定的条件,是可以向工商登记机关提出设立分公司的请求的,请求若是被受理,那么在分公司成立之初,一般就有有一个营业执照,若是在营业执照之中,注明了分公司可以签署承包合同,那么该分公司在满足其他与签署承包合同有关的条件之后,就有了签署承包合同的资格。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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