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一、用自己的
身份证帮别人办理银行卡有风险。
二、说明:
1、《中国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第六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否则将给予
①,
警告并处以 1000 元罚款;
②,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如果
借给对方,用来洗钱、进行
毒品犯罪、性质的组织
犯罪、活动犯罪、犯罪、
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金融诈骗犯罪等,你就相当于是帮凶,要受到
连带责任的。
判罚规定是:
①,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
罚金;
②,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