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仍然是要还的。
当事人因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而被
判刑的,只是承担了应负的
刑事责任,但承担了刑事责任后,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应负的
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对于
信用卡诈骗案件中的欠款,在判决时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
责令退赔;如果在判决中要求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则作为
债权人的发卡行也可以另行
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当事人偿还
信用卡欠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
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被害
人死亡或者丧失
行为能力的,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精神损失的,人民不予受理。第一百三十九条被告人
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
量刑情节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