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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村户口的人员单位是否可以不缴纳公积金

1.可以交,但不交也不违法
2.给农村户口职工缴纳公积金不是强制的。
3.《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为本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与上述类型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包括与上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在编册人员、劳务型公司的劳务人员)。另外,在本市参加工作的外省市户籍职工、本市农业户口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自由职业者也可以参加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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