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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他人信用卡并取款应该怎么样定性

对于捡到他人信用卡并取款应该怎么样定性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
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所以,捡到他人信用卡并取款的行为,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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