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确认是否感情彻底破裂,如果没有修复可能。有未成年子女的,需要商议好
监护权、
抚养费、探视期,最大程度降低对未成年子女的伤害,然后协议或者
诉讼离婚。保管好个人证件、财产,注意
收集证据,对方是否
婚内出轨,是否
转移财产,
债务如何处理,资产如何分配等。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