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据,像电子借款合同、网贷平台生成的借款协议或借条,以此证明双方有借贷的意愿和具体约定。
(二)备好资金交付凭证,例如银行转账记录、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交易明细或网贷平台的资金划转记录,证明借款已实际给对方。
(三)收集对方违约或侵权的证据,若平台收高额利息,就提供还款计划和利息计算明细;若违法催收,提交催收短信、电话录音等;若未按约定放款,提供借款申请记录和未放款证明。
(四)准备主体资格证据,包括自己的身份证明和网贷平台的工商登记信息。
(五)收集其他关联证据,如和平台客服的沟通记录,证明协商情况。同时,所有证据要真实合法且和案件有关,电子证据要符合相关形式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