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裁判状态:起诉后先确定裁判是否生效,一审或二审未完结、裁判未生效时,不能申请再审;裁判生效后,才具备申请再审的基本条件。
(二)核查法定情形:确认是否存在新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原裁判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系伪造、原裁判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或审判人员存在贪污受贿等违法情形。
(三)选择申请法院: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或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四)注意申请时间:在裁判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