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提交后,法院通常会按以下流程处理:
形式审查(7日内)
法院收到起诉状及材料后,会在7日内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检查起诉状是否符合法定格式、当事人信息是否明确、诉讼请求是否具体、是否属于法院管辖范围等。
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法院会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当事人需在指定期限内补正,逾期未补正可能裁定不予受理。
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若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予以立案,并向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同时通知当事人预交诉讼费。当事人需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缴纳诉讼费,逾期未缴视为撤诉。
若不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送达起诉状副本
立案后,法院会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送达被告,告知被告被起诉及相关权利义务,被告需在收到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状(不提交不影响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