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要警惕“融资租赁”和“假分期真租赁”的陷阱。如果合同名是租赁,但你实际按月付款购车,车辆登记在你名下,那很可能属于“售后回租”或“以租代购”,法律性质完全不同:租赁期内车归出租方,你只有使用权,违约可能直接被收车,且租金总额往往高于贷款本息。建议你立刻核对合同里关于所有权、违约收车、期满过户的条款,同时保存所有付款记录和销售承诺的聊天证据。如果对方宣传是贷款但合同写租赁,构成欺诈,可主张撤销合同并索赔损失。若已发生纠纷,尽快向法院起诉确认合同性质,别拖延。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