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作为共同借款人,离婚后若债务属共同债务,双方连带清偿,可协商分担但不能对抗债权人;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判决;一方多承担可追偿;若能证明未用于共同生活等,可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当夫妻作为共同借款人时,即便离婚,对于共同债务也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双方虽能协商债务分担方式,不过此协议仅在夫妻内部生效,债权人依旧可向任意一方主张全部债权。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债务具体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判决,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对债务形成的过错、经济能力等。若一方承担了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债务,可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另外,如果能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那么该债务可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若大家在处理此类债务问题时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