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
起诉不等同于无罪。免于起诉(即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自己
侦查终结的案件或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
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
刑罚或者应当免除刑罚所做的免予追究
刑事责任的
处理决定。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
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
犯罪情节轻微,依照
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
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
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