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处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状态,法院依审理情况决定逮捕,要配合公安机关的逮捕和羁押安排。
(二)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要遵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避免因情节严重被逮捕羁押。
(三)若被判决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实刑,判决生效后要服从送往监狱等执行场所羁押的安排;若判处拘役,配合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羁押。
(四)若一审被判决无罪、免除刑事处罚且在押,可要求在宣判后立即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