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换法定代表人、公司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持《公司法人营业执照》药品零售公司变换法定代表人、公司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需提交以下手续:
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换申请表(一式2份);
2)主管部门的任命或聘任通知,无主管部门的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决议或原负责人签属的认可变换意见的股东会议纪要;
3)拟变换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履历、学历、职称证明或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其中公司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还需提供出工证复印件;
4)拟变换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限定情形的自我保证申明。
5)《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以及正本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药品零售公司负责人(投资者)发生变换的,按照国务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执行。
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药品零售公司变换质量负责人,需提交以下手续:
(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换申请表(一式2份);
(2)公司任命文件或聘任通知和加盖劳动部门印章的用人手续(如:劳动合同、录取人员登记表、备案花名册);
(3)质量负责人的履历、职称证书、出工证、去职证明、暂住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限定情形的出工自我保证表明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药学技术人员应注明出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