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纠纷专题 > 传真签字的合同法律支持吗

传真签字的合同法律支持吗

传真签字的合同在形式属于书面合同,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民法典》关于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的相关规定,传真签字的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依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律师建议合同双方在以传真方式互传合同之前,先签订确认书,并就合同拟约定的主要内容进行必要的核实后,结合合同的实际内容再添加合同附条件或附期限生效要件,再互传签字盖章的合同;最好再以特快快递的方式邮寄签字盖章的合同原始文本。
最新修订:2024-02-2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