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属于一般情况,被聚众斗殴刑事拘留后,家属可在10日内关注检察院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期间可委托律师与公安机关沟通了解案件进展。
(二)遇到特殊情况,家属要在14日内关注动态,律师可向检察院提出法律意见,争取有利结果。
(三)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家属在37日内要密切留意,律师可在合适时间提交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