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非合同当事人在与合同存在利害关系时可确认他人合同无效,无利害关系则不能随意主张。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非合同当事人与合同存在利害关系时,具备提起合同无效确认之诉的主体资格。若合同内容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如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第三人因该合同受损,就与合同有利害关系,可请求确认合同无效。还有债权人发现债务人与他人签订合同,通过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逃避债务,损害其债权实现,同样能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然而,若和合同没有利害关系,非合同当事人就不能随意主张确认合同无效。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类似合同相关的法律问题,不确定自身是否与合同存在利害关系以及能否主张合同无效等情况,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